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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领导

王敏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、浙江厅长
职责分工:
主持厅全面工作。省生联系杭州市、态环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县(市、境厅区)生态环境分局。领导
竺恒峰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副书记、浙江副厅长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负责综合协调和文秘行政、省生生态环境科技、态环国际合作、境厅财务与内部审计、领导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、浙江生态环境应急等方面工作。省生分管办公室、态环科技与财务处、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处;联系省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中心、领导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(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)。
周树勋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、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、总量减排和排污权交易、气候变化应对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许可等方面工作。分管综合规划处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;联系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、浙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。联系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分局。
韩志福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总工程师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负责流域生态环境保护、水生态环境管理、海洋生态环境管理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、生态环境执法等方面工作;分管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处、水生态环境处、海洋生态环境处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处、生态环境执法处;联系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;联系协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吕晓峰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
职责分工:
主持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工作。联系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分局。
麻胜聪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负责干部人事、双重管理、机关党群、机关纪检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、政策法规、生态文明建设、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。分管人事处、直属机关党委、政策法规处、自然生态保护处;联系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(中国环境报驻浙江记者站);联系协调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。联系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分局。
叶俊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、土壤生态环境管理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等方面工作。分管大气环境处、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处(核应急办公室);联系省辐射环境监测站(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)。联系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及所辖县(市、区)生态环境分局。
马青骏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分管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。
章朝平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分管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。
李宏庆



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
职责分工:
协助厅长分管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。

(责任编辑:休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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